武昌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環境信息公開

2022-04-07

武昌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環境信息公開


一、基礎信息

單位名稱:武昌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91420100177688517B

法定代表人:姜濤

生產地址:

1.武昌廠區: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2號(已于2021年7月停產關閉)

2.雙柳廠區:武漢市新洲區雙柳街陽大公路138號

聯系方式:027-68887370

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船舶制造

二、排污信息

(一)武昌廠區(已于2021年7月停產關閉)

1.主要污染物類別、污染治理措施及執行標準

類別

排放口名稱

主要污染物

污染治理措施

執行標準

廢水

張之洞路

總排口

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動植物油、氨氮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

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三級標準

管子酸洗車間廢水排口

pH、總鉻、六價鉻

管子酸洗車間廢水經物理化學中和、沉淀脫泥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

GB21900-2008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

廢氣

燃油鍋爐廢氣排口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使用清潔燃料0號柴油,由20米排氣筒直接排放

GB13271-2014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中燃油鍋爐標準

廢氣

預處理車間拋丸廢氣排口

顆粒物

廢氣經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由15米排氣筒排放

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二級標準

預處理車間噴漆廢氣排口

苯、甲苯、二甲苯

廢氣經濕式凈化器處理后,由15米排氣筒排放

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二級標準

分段涂裝車間噴砂間廢氣

排口

顆粒物

廢氣經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由25米排氣筒排放

分段涂裝車間噴漆廢氣排口

苯、甲苯、二甲苯

廢氣經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燒處理后,由25米排氣筒排放

管加清洗車間

硫酸霧

經酸霧塔吸收后無組織排放

橫移區

苯、甲苯、二甲苯

無組織排放

噪聲

機械噪聲

噪聲

基礎減震、墻體隔聲

降噪

GB12348-200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表1中2類、4類標準

固廢

生活垃圾

果皮紙屑、剩余食物等

市政環衛外運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可回收)

廢鋼、廢鐵屑、廢塑料等

綜合利用

/

危險廢物

包括但不限于含油抹布、廢油、廢油漆桶、廢漆渣、廢顯影液等

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

2.主要污染物濃度和總量、超標情況以及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定的排放總量(截止至2021年7月)

排放口名稱

污染物名稱

年平均濃度mg/L

總量

/年

超標

情況

排放標準

mg/L

核定排放量

/年

張之洞路

總排口

化學需氧量

16

5.6270

500

/

氨氮

1.651

0.7190

/

/

懸浮物

5

1.7765

400

/

石油類

0.27

0.0604


/

動植物油

0.25

0.0554


/

管子酸洗車間廢水排口

總鉻

0.137

0.0002382


/

六價鉻

0.0643

0.0001202


/

燃油鍋爐廢氣排口

顆粒物

6.61

0.00811


/

二氧化硫

0

0


/

氮氧化物

150

0.2139


/

備注

因武昌廠區預處理車間和涂裝車間生產負荷不足,未進行環境監測

3.危險廢物處置情況

危廢代碼

廢物名稱

處置量(噸)

HW03(900-002-03)

過期藥品

1.22

HW08(251-001-08)

廢油水混合物

23.17

HW08(900-249-08)

廢礦物油

7.14

HW13(900-014-13)

廢膠

24.48

HW17(336-064-17)

金屬表面處理廢水及污泥

224.1

HW18(772-003-18)

廢爐渣

(武泰閘廠區搬遷產生)

825.18

HW49(900-041-49)

廢油漆桶

85.69

HW49(900-041-49)

廢保溫棉、耐火棉

91.36

HW49(900-041-49)

酸洗槽容器

81.4

合計

1363.74

(二)雙柳廠區

1.主要污染物類別、污染治理措施及執行標準

類別

排放口名稱

主要污染物

污染治理措施

執行標準

廢水

生產廢水(密閉實驗廢水、車間清洗廢水)

化學需氧量、石油類、懸浮物

進入廠區內污水處理站處理

2021年6月取得排水許可證,2021年9月變更排污許可證執行標準,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B級標準

生活污水

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動植物油、氨氮

進入廠區內污水處理站處理

廢氣

管子加工車間打磨廢氣排口

顆粒物

濾筒除塵后通過2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

1~2#預處理生產線拋丸廢氣排口

顆粒物

重力沉降+布袋除塵后通過2根20m高排氣筒排放

1~2#預處理生產線拋丸廢氣排口

苯、甲苯、二甲苯

漆霧過濾+活性炭吸附后通過2根20m高排氣筒排放

1~4#噴砂間噴砂廢氣排口

顆粒物

8套濾筒除塵處理后通過8根25m高排氣筒排放

1~4#噴砂間磨料回收廢氣

排口

顆粒物

16套旋風+濾筒除塵后通過16根25m高排氣筒排放

1~4#噴砂間真空回收廢氣

排口

顆粒物

24套旋風+濾筒除塵后通過8根20m高排氣筒排放

1~8#涂裝間噴漆廢氣排口

苯、甲苯、二甲苯

8套活性炭吸附+吹脫催化燃燒處理后通過8根25m高排氣筒排放

涂裝間熱風爐排放口

顆粒物、SO2NOx

使用天然氣,20m排氣筒直排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2中二級標準

噪聲

機械噪聲

噪聲

基礎減震、墻體隔聲降噪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

標準》(GB12348-2008)中3類、4類標準

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

果皮紙屑、剩余食物等

市政環衛外運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可回收)

廢鋼、廢鐵屑、廢塑料等

綜合利用

/

危險廢物

包括但不限于含油抹布、廢油、廢活性炭、廢油漆桶、廢漆渣等

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

2.主要污染物濃度和總量、超標情況以及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定的排放總量

排放口名稱

污染物名稱

年平均濃度mg/L

總量

/年

超標情況

排放標準

mg/L

核定排放量

/年

生產、生活廢水排口

化學需氧量

16.92

3.6838

500

/

氨氮

1.82

0.3328

45

/

管子加工車間打磨廢氣排口

顆粒物

8.91

0.9731

120

/

預處理生產線拋丸廢氣排口

顆粒物

7.14

0.5633

120

/

預處理生產線拋丸廢氣排口

0.002385

0.000250

12

/

甲苯

0.0175

0.001534

40

/

二甲苯

0.4101

0.04152

70

/

噴砂間噴砂、磨料、真空回收廢氣排口

顆粒物

32.29

15.2368

120

/

涂裝間噴漆廢氣排口

0.1569

0.01077

12

/

甲苯

0.0743

0.02285

40

/

二甲苯

3.4320

1.1623

70

/

3)危險廢物處置情況

危廢代碼

廢物名稱

處置量(噸)

HW08(251-001-08)

廢油水混合物

117.42

HW08(900-249-08)

廢礦物油

47.3

HW12(900-252-12)

漆渣

29

HW12(900-299-12)

廢棄油漆

21.67

HW13(900-014-13)

廢膠

5.63

HW16(231-001-16)

廢感光材料

1.81

HW49(900-039-49)

漆物過濾介質

12.85

HW49(900-041-49)

廢活性炭

17.75

HW49(900-041-49)

廢油漆桶

222.9

HW49(900-041-49)

廢棉紗

0.2

HW49(900-041-49)

農藥包裝物

0.05

HW49(900-041-49)

廢油抹布

0.27

HW49(900-041-49)

著色劑空瓶

0.28

合計

477.13

三、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水污染控制方面:武昌廠區管子酸洗車間(2021年7月拆除)、雙柳廠區生產和生活污水產生的廢水采取專職人員跟班監測,確保達標排放;同時安裝了污染物自動在線監測儀,實時在線監控污水排放情況。

大氣污染控制方面:管加車間和噴砂車間產生的粉塵、預處理車間和涂裝車間產生的有機廢氣均通過環保設施處置后排放,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保,確保正常運行,廢氣排放穩定達標;三號涂裝間安裝一套VOCs在線監控設備,實時監控其有機廢氣排放情況。

噪聲污染治理方面:廠區布置合理,空壓機站、預處理車間和涂裝車間安裝了吸聲頂、隔聲門和雙層玻璃隔聲窗;切割機、風機等高噪聲設備加裝了隔音罩、減振等降噪措施。

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方面: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餐廚垃圾收集后交由城市管理委員會清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回收利用;危險廢物(包括但不限于廢油漆桶、廢油漆渣、廢礦物油、廢活性炭、廢有機溶劑、廢含油抹布等)分類收集后,暫存在危險廢物暫存間內,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行政許可情況

1.2021年6月,公司取得《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許可證編號:4201172021字第00003號)。

2.2021年7月,公司《船舶管材表面處理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新洲區分局獲得批復,批復文號為新環審〔2021〕6號。

3.2021年三季度,根據公司雙柳廠區污水排放方式和標準的變化,公司于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新洲區分局完成排污許可證的變更;同時,由于武昌廠區正式停產,公司于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武昌區分局完成武昌廠區排污許可證的注銷。

五、環境污染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為了規范和加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2021年三季度,公司從武昌廠區全面搬遷至雙柳廠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標準技術規范和技術要求,對原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修編,通過公司各單位、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武昌區分局、雙柳街街道的評審,并在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新洲區分局和全國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備案系統完成備案,備案編號:420117-2021-037 M。